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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,诏福建、二广卖盐毋擅增旧额。冬十月庚午,再蠲四川盐课十七万馀缗。 按《食货志》:经略张栻去而漕臣 赵公浣
增盐直斤百钱为百六十,钦州岁卖盐千斛而五增之。六年,侍御史江溥以为言,上黜 公浣,
诏闽、广卖盐自有旧额定直,自今毋得擅增。 又按《志》:六年,四川制置胡元质、总领程价言:推排四路盐井
通直郎知。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满替。谢知几乾道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以右朝奉大夫知。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罢。 赵公浣
乾道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以左奉议郎知。九年十一月丁忧。吕翼之淳熙元年四月八日以朝奉郎知。寻除直秘阁。三